遂宁市市本级兴业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 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对本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中‘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和‘安全管理体系’评分内容重复,现将‘安全管理体系’评分内容调整如下: 原文: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定(包含且不限于: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引用的规范标准;②质量保证体系;③质量目标及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④质量管理制度;⑤检查制度等内容。可实施性强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差不得分。满分分。 修改为: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定(包含且不限于:①确保工程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引用的规范标准;②安全保证体系;③安全目标及安全控制的保证措施;④安全管理制度;⑤检查制度等内容。可实施性强且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差不得分,满分分。 、开标时间变更至年月日:时,保证金时间顺延。 遂宁兴业资产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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