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第三完全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于年月日挂出的“安顺市第三完全中学建设项目全过程跟 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 附表 原文: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分 项目负责人(满分分):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证书得分,其他不得分; 、具有工程师职称得 分,高级工程师得 分,其他不得分; 、学历:专科得 分,本科及以上得 分,其他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除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项目组人员:(分) 、提供一个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土建专业)证书得分,本项满分分,其他不得分。 、每提供一个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证书的得分,本项满分分,其他不得分。 、每提供一个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证书的得分,本项满分分,其他不得分。 、每提供一个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证书的得分,本项满分分,其他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组人员为同一人,以上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与单位不一致的,以注册证的单位名称为准,除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书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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