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各投标人:由云岩区民政局委托我公司招标的“贵州养老公共服务品牌试点-云岩区中心敬老院(一期)提质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质量保证金比例:“(按%~%计,工程结算价在万元及以内的按%计,在万元以上的按%计)”,修改为:“按工程结算价%计”。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通知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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