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批货物采购)
变更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东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批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发布澄清更正: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对于投标人的资格条款未要求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因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等资料要求:(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内容)复印件、(四)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内容)复印件、(五)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全部内容)复印件”,投标人无须提供。
.招标文件包一(办公及医疗家具)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评分标准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年月以来有类似业绩的计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最高计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合同的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验收单或结算支付凭证的扫描件、进度款的支付凭证(如一次性付清仅提供结算支付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年月以来有类似业绩的计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计分,最高计分。
注:提供完整合同的扫描件或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与合同对应的验收单或结算支付凭证的扫描件、进度款的支付凭证(如一次性付清仅提供结算支付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质量认证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 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
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分。
计分说明:以上项证书认证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需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有效”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分标准对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参数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指标的计分。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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