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收尘布袋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变更原因
本项目通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发布采购文件,采购单位现对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二、变更内容
、竞价文件中“、采购要求”条款,原内容为“必须为生产厂家,需要供方到现场进行安装。材质为进口%(提供相关进口证明资料),保证使用周期个月以上,保证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未能达到此要求或在线监测超标供方有权退货,供方承担需方所有费用及损失(包括环保部门罚款项)。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验收,合格交付的产品附带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明确标明名称、技术等参数指标。”
现变更为“必须为生产厂家,需要供方到现场进行安装,保证使用周期个月以上,保证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未能达到此要求或在线监测超标供方有权退货,供方承担需方所有费用及损失(包括环保部门罚款项)。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验收,合格交付的产品附带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明确标明名称、技术等参数指标。”
、报名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原定于“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三、相关通知
各位供应商:
感谢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项目,本变更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及时查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采购网》:://、《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号
联 系 人:任宏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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