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河喜德县尼波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因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缴纳端口显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补遗时,无法修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缴纳端口中的金额,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保证金修改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小写),壹元(大写)”。
二、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共 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
三、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其他要求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设计周期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且同时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的。”
四、本项目不包含专题专项内容。
五、除投标保证金外,如本项目招标系统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六、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喜德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四川中弘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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