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东槐等个村单村供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有变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拟投标本项目人员的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③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
【注:执业或职业资格以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证上注明的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上注明的为准,如执业或职业或职称证等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职称
专业
技术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施工员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材料员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质量(检)员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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