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东槐等个村单村供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内容有变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拟投标本项目人员的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③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 【注:执业或职业资格以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证上注明的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上注明的为准,如执业或职业或职称证等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职称 专业 技术负责人 中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施工员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材料员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质量(检)员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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