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塘坝建设项目招标异常公示
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泉脑村塘坝建设项目,标段编号:。该项目于年月日上午:点(北京时间)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工作。经监督部门哈密市水利局调查,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违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本项目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招标人:伊吾县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人:哈密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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