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城市核心区北部片区燃气配套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备中设计人员配备:()设计负责人(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得.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燃气专业)加.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分。()设计技术负责人(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得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燃气专业)加.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分。修改为:()设计负责人(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得.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燃气相关专业)加.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分。()设计技术负责人(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得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燃气相关专业)加.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所有材料基准价按投标截止前天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钢筋、管道、阀门等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修改为:()所有材料基准价按投标截止前天隆昌市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钢筋、管道、阀门等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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