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皖西南应急保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
各投标人:
“安庆市皖西南应急保供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本项目招标范围:粮食仓储项目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及服务,主要面向粮食机械设备生产企业,该项目的主体是粮食机械采购。不含土建,但是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了土建类、施工类资质,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应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货物类,建议取消.投标人资格要求.、.项资格设置”
答: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粮食仓储项目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及服务。项目性质为机电设备采购安装,根据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项目需施工相关的线路、桥架及管道的安装等施工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招标文件依法设置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未超出项目履约必要范围。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投标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散料输送规模在/及以上的 设备采购安装(包含机械、电气和自控安装)的业绩,该项设置不合理, 是指中储 粮系统的“管理执行系统平台”的缩写,是中储粮采用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对机械、电气、控制设备进行整体控制管理。中储粮系统的相关供应商采用供应商入库的形式进行管理。本项目是安庆市地方粮食局项目,采用中储量入库供应商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是对非入库中储粮的其他供应商进行排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取消带有排他性的资格业绩作为投标门槛。取消招标公告.项的散 料输送规模在/及以上的设备采购安装(包含机械、电气和自控安装)的业绩业 绩资格要求。”
答:针对贵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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