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提问:招标文件第页“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表中,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证书及专业要求为“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资格)”、对监理员的证书及专业要求为“监理员资格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资格”。 请问①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从业水平能力证书》(证书体现其执业类型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予以认可?②若认可,因上述证书不体现专业,是否需要同时提供职称或学历证书以证明其专业?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是否属于“房屋建筑工程”? 回复: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员资格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 提问:招标文件第页“项目总监获奖得分”中“注:()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获奖项目的获奖材料和监理合同中均无法体现项目总监岗位及姓名等需评审的内容的,则另行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请问:含合同甲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属于“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回复: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总监岗位及姓名等需评审的内容。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州宿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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