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胜利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的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有关专家人。
磋商小组的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膳食委员会成员)人,有关专家人。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⑴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以上(含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以上(含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时,依次按服务实施方案得分、履约能力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供应商。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⑵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⑶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⑷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⑴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不排名),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单位从磋商小组推荐的名候选供应商中选定名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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