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及智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代理服务费汇款信息现更正为: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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