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城东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英山县城东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款第()项业绩要求现修改为:“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过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输配电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业绩要求的均修改为: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输配电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 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不一致的,以本次修改为准。
英山宸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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