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城区主干道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现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灵石县滨河北路 联系人:赵宇航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街号唯美诺中小企业园二期号楼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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