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城区主干道电力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现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石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灵石县滨河北路
联系人:赵宇航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街号唯美诺中小企业园二期号楼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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