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标段补遗文件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中关于设计周期原条款约定“个日历天(方案设计个日历天,初步设计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个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调整为“个日历天(方案设计个日历天,初步设计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个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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