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
澄清与修改
各潜在投标单位:
南通市海门证大中学扩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编号:())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标准”第项:
合格条件:①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拟派的安全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两人、资料员、材料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清单 (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委托代理人、专职安全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以上描述现统一调整为:投标人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两人、资料员、材料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两人、资料员、材料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江苏师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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