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十三间房站铁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情况异常的说明
招标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十三间房站铁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于年月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否决了所有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的规定,招标人将重新组织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十三间房站铁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的招标工作。
二、
公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年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年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陈冠、郭灵泉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二路号
监督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市电-;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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