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青山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传达范围:年度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青山村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一、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商务评审部分第二点作出如下修改: 原文: 供应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承接过同类项目施工(水利类工程)业绩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分) 现修改为: 供应商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分)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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