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年白阳镇任湾村道路硬化及排洪渠维修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补充说明公告
、项目名称:彭阳县年白阳镇任湾村道路硬化及排洪渠维修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补充内容: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现补充以下以工代赈实施要求: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发改委令年第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发改规发(]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实施该项目。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应达到%以上,同时要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严格落实群众务工管理工作。项目所在村委会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项目所在村委会应在乡镇、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物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支出由其他资金予以支持。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切实做好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群众务工就业的同时,积极组织动员当地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相关企业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严格执行《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以上补充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考虑在内。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白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彭阳县白杨镇
联系人:高文鹏
电话:
招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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