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二次)(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业绩(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业绩金额须是其中一项或多项累计不低于万元)。” 现修改为 “.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业绩(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业绩金额须是其中一项或多项累计不低于万元)。”。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 ::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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