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榆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页公告名称(顺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现更正为:(榆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一页公告项目概况中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现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未包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封皮,现补充招标工程量清单封皮。详见附件。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会议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化采购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远程自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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