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仪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接采购人通知现将仪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作如下更正: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中中的燃油越野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越野车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第点:&;配备件反光背心和个符合 -规定的三角警告牌。装备个停车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更正为&;配备件反光背心和个符合 -规定的三角警告牌。装备个停车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增加一条:★本项目供应商投标产品如涉及强制认证,涉水产品卫生安全卫生许可、水效标识,消毒产品等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节能环保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承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相关生产许可、所投产品为满足相关强制性要求符合上市销售的合格的全新的产品,在签订采购合同后提供产品相关认证或备案或注册证书或评价报告等给采购人核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更正为&;年月日:。&; 除以上事项更正外,其余事项按询价通知书执行。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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