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 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长赤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于年月日发布的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长赤镇)(项目名称)/标段Ž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及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控制价:. 元; –本工程Ž施工含暂估价.元,暂列金 .元。结算时, 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Ž施工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中的暂估价是材料暂估总价,各投标人需确保材料暂估价单价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材料暂估价单价一致。 .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月日时分”统一修改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月日时分”。 .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统一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将“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统一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南江县长赤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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