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号澄清补遗书各投标人:现对《腾冲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腾冲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基层医疗信息系统产品能力评审”中第()项“具有良好的信创能力,提供中国软件测评中心或信创工委会提供的检测报告”,做如下澄清补遗: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中国软件测评中心或信创工委会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两标段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涉及相关内容时,均按此次澄清的内容执行即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具备或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招 标 人:腾冲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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