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中的.配送场所、商务部分中的.冷库保障、.种植基地面积及.检验检测报告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分值(分)
一
技术部分(合计分)
.
配送场所
(一) 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食材配送场所面积:
()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的得分;
()平方米以下面积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多个配送场所面积不可累计。
(二)证明文件:
.若为自有配送场所须提供:
自有产权证明
.若为租赁配送场所须同时提供:
①配送场所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场地面积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租赁合同需能体现租赁人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租赁合同若无面积信息,需增加其他能体现配送场所面积信息的材料;
②若租赁期限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还需额外提供承诺函,承诺续期至本项目服务期限结束,或承诺重新签订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配送场所租赁合同。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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