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暑期宜八中菜坝校区、翠屏区双谊镇中心学校、翠屏区金秋湖镇王场中心学校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标的名称:年暑期宜八中菜坝校区食堂服务
原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金、企业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利润等所有成本、费用和税金。 本项目必须按照拟配备至少人报价。
现在更正为: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资及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金、企业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利润等所有成本、费用和税金。本项目必须按照拟配备至少人报价。供应商按照个月计取劳务服务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号国资大厦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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