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塑料管、再生骨料、监控、减水剂、粉煤灰、金属波纹管(养护广西项目、义龙庆标、国道线、国道标、高速标、京藏高速、国道线标)询比项目采购补遗书(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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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澄清书作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塑料管、再生骨料、监控、减水剂、粉煤灰、金属波纹管(养护广西项目、义龙庆标、国道线、国道标、高速标、京藏高速、国道线标)询比项目的澄清,是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澄清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
一、对采购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删除.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法定有效期限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其代理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法定有效期限内。(适用于包)
采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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