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嘉兴服务区电梯维保(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嘉兴服务区电梯维保第次澄清 提出澄清 一、删除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内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第四款信誉要求。 二、更正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内第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 三、删除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内第条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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