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第标段钢材、水泥公开招标项目第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第标段钢材、水泥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补遗书(共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补遗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其他要求..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一览表钢筋、型钢修改如下: 
 
  
   
    序号  
    材料  
    推荐供应商(品牌)目录  
    备注  
   
   
      
    钢筋  
    武钢、马鞍山钢铁、鞍钢或相当于  
      
   
   
      
    型钢  
    日照钢铁、马鞍山钢铁、内蒙古包钢或相当于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第标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快捷阅读
                                    
                                
                                
                                
                             
            
 
                 
                 
                    
                             发布媒体: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