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瓜星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合同段 交安项目经理部焊接网隔离栅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甘肃公航旅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瓜星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合同段交安工程焊接网隔离栅材料采购项目(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为年月日: 一、原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亿元;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即:年、年、年]完整的财务报表;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年份起完整的年度财务报表;于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成立的单位,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年度内的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近三年[即: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完成过个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隔离栅材料供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万元(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周期内任一批次发票扫描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独立生产焊接网隔离栅材料的能力,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近三年[即: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月的最低生产能力不低于;②具有自主独立的质量检验设备、设施、试验室,且检验程序完善、检测能力满足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检测设备照片或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扫描件);③生产厂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相关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不得对多加代理商进行授权),以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近三年[即: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单月的最低生产能力不低于;②具有自主独立的质量检验设备、设施、试验室,且检验程序完善、检测能力满足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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