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二期)项目金海湖院区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先作出如下更正: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现更正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含 %)范围内的评分。
()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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