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青阳路办公区防水工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陆万柒仟伍佰肆拾捌元柒角(.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杰、周恺、曹飞
评标监察员:董丽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室,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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