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258
二、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7号 | 949,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 本次服务内容是采购三年的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保额标准为每人每次限额40万,年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具体情况如下表: 责任限额(单位:元) 医院基本情况 全年累计责任限额200万 每人责任限额40万 每人每个法律阶段(分别为:调解、一审、二审、再审一审、再审二审)法律费用2万 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0万 每次索赔免赔款0.2万 床位数:1000 医务人员数:1191 年手术台次:约9800 对医疗责任保险基本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1、承保服务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的有关规定,承诺对客户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制订医疗责任保险方案。 (2)协助采购人做好医疗责任险承保工作。 (3)自收到采购人投保资料后应及时出具正式保单和发票,并妥善做好保险对象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4)若采购人有任何投保需求变化,供应商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能提供快捷方便的承保服务。 (6)能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 (7)承保服务保障措施。 关于续保,供应商需在保险期满一个月前通知采购人续保,事先沟通,明确投保方案,精确测算续保保费,并提供保费缴费通知单,以便采购人提前掌握续保时间,及时划转保费,避免脱保。 (8)特色服务 ①专人负责采购人医责险保险事项,除了医疗责任险之外,还可负责采购人单位及人员其他保险咨询事项。 ②根据多年的承保信息,为采购人承保理赔查询提供准确的数据。 ③为更好的提供保险服务,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双方座谈会,探讨对保险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及行业作风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其实际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保险服务,以便更好的为采购人排忧解难。 ★2、理赔服务 (1)供应商应接受成都市全市统一处理理赔案件的服务方式。 (2)供应商应当成立专门的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服务机构,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等。 (3)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医疗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 (4)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采购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赔款。 (5)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供的账号后按承诺时限将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款支付到位。 ★3、理赔服务方案 (1)经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属于医疗机构责任的案件,按照鉴定结论协商或调解结果进行赔付。 (2)经法院判决的案件按照判决结果进行赔付。 (3)在未经医疗鉴定的情况下,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成交保险人认可的医院自行调解2万元以下小额案件,应在协商额度内进行赔付(保单上备注)。 | 本次服务内容是采购三年的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保额标准为每人每次限额40万,年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具体情况如下表: 责任限额(单位:元) 医院基本情况 全年累计责任限额200万 每人责任限额40万 每人每个法律阶段(分别为:调解、一审、二审、再审一审、再审二审)法律费用2万 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0万 每次索赔免赔款0.2万 床位数:1000 医务人员数:1191 年手术台次:约9800 对医疗责任保险基本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1、承保服务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的有关规定,承诺对客户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制订医疗责任保险方案。 (2)协助采购人做好医疗责任险承保工作。 (3)自收到采购人投保资料后应及时出具正式保单和发票,并妥善做好保险对象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4)若采购人有任何投保需求变化,供应商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5)能提供快捷方便的承保服务。 (6)能提供完善的保险咨询、风险评估服务。 (7)承保服务保障措施。 关于续保,供应商需在保险期满一个月前通知采购人续保,事先沟通,明确投保方案,精确测算续保保费,并提供保费缴费通知单,以便采购人提前掌握续保时间,及时划转保费,避免脱保。 (8)特色服务 ①专人负责采购人医责险保险事项,除了医疗责任险之外,还可负责采购人单位及人员其他保险咨询事项。 ②根据多年的承保信息,为采购人承保理赔查询提供准确的数据。 ③为更好的提供保险服务,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双方座谈会,探讨对保险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及行业作风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其实际需求不断改进和完善保险服务,以便更好的为采购人排忧解难。 ★2、理赔服务 (1)供应商应接受成都市全市统一处理理赔案件的服务方式。 (2)供应商应当成立专门的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服务机构,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等。 (3)设立热线电话,负责受理医疗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 (4)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采购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案件,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理赔款。 (5)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供的账号后按承诺时限将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款支付到位。 ★3、理赔服务方案 (1)经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属于医疗机构责任的案件,按照鉴定结论协商或调解结果进行赔付。 (2)经法院判决的案件按照判决结果进行赔付。 (3)在未经医疗鉴定的情况下,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成交保险人认可的医院自行调解2万元以下小额案件,应在协商额度内进行赔付(保单上备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94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梅(采购人代表)、范安华、钟利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 元的,按 6000 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银行账号:4402 22101910 0036882;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8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95万元/年;最高限价:95万元/年。2、计划备案号:51011723210200002762[2023]00564;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788297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666号
联系方式:028-81055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28-62306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6230602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