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通道地板铺设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情况
某工程通道地板铺设项目(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映。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万向运动装备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徽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栋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应答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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