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明工业园区顺福路号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页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生档案(包括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等)数字化加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但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供应商上年度人员、机械配备、服务质量等与投标书承诺差距较大,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合同。如合同不能续签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全体驻场人员留场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接。 五、 评审专家名单:李秀华(组长)、王绍庆、陈宏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栋室,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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