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松溪片区基础数据调查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ZJJLZB-202311-004)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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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四维城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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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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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国域勘测有限公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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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 0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 01月27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2楼202房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1370322
招标人名称: 广州湾区新岸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