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舒城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舒城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舒城县新华书店新店进行装饰装修,装修面积约,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图纸范围内包括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中环国际大厦层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左之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号合肥东泊中心-室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中路号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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