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海门北站同步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海门北站同步实施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服务
二、成交信息
本次比选设置个标段,中选代理银行数量为家(取前三名)。依据比选文件评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如下:
中选人(第一名):邮储银行 项目投资额暂定.亿元
中选人(第二名):交通银行 项目批复投资额.亿元
中选人(第三名):中国银行 项目批复投资额亿元
最终监管金额以相应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
三、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号地铁大厦楼财务部
监督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号地铁大厦楼督查审计部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自--起,至--止。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比选人提出。
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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