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镇市智慧停车提质改造项目(机械停车位)工程招标公告

中标人名单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91520114MA6DJ3E861贵州新兆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76741016.9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创能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清镇市智慧停车提质改造项目(机械停车位)工程已于20241291430分在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新兆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741016.93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海龙  

中标候选人:贵州鑫汇天力柴油机成套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0747033.73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梁锟勇  

中标候选人: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6733953.73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庹坤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129日至2024 2 1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创能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8603110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185772127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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