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度河源市龙川县黎咀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 2024年度河源市龙川县黎咀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公示名称 2024年度河源市龙川县黎咀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月30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1.各评委提出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2.705%

2.评审结果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

下浮率

初步评审结果

信用

得分

报价

得分

总分

前三排名

1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1.770%

通过

10.000

89.065

99.065

 

2

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

1.868%

通过

10.000

89.163

99.163

 

3

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983%

通过

10.000

89.278

99.278

 

4

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468%

通过

10.000

89.763

99.763

 

5

广东中裕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89%

通过

10.000

89.184

99.184

 

6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118%

通过

10.000

89.413

99.413

 

7

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

2.145%

通过

10.000

89.440

99.440

 

8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76%

通过

9.800

88.571

98.371

 

9

广东成恒建设有限公司

1.688%

通过

10.000

88.983

98.983

 

10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2.700%

通过

10.000

89.995

99.995

2

11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1.782%

通过

10.000

89.077

99.077

 

12

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1.533%

通过

10.000

88.828

98.828

 

13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3.122%

通过

10.000

89.583

99.583

 

14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703%

通过

10.000

89.998

99.998

1

15

河源市水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98%

通过

10.000

89.993

99.993

3

16

河源市达强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3.366%

通过

10.000

89.339

99.339

 

17

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3%

通过

10.000

89.702

99.702

 

18

福建省东升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766%

通过

10.000

89.939

99.939

 

19

鹰潭市复兴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533%

通过

10.000

89.828

99.828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河源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914416005536393814 1 2.703%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本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资格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业绩情况:/

蒋坤洋

资质资格:粤2442022202300822;粤水安B20230000222

业绩:/

广东港河建设有限公司 91441602557277592F 2 2.700%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本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资格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业绩情况:/

俞冰玲

资质资格:粤2442021202215068;粤水安B20220000674

业绩:/

河源市水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4416005516647193 3 2.698%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本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资格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业绩情况:/

谢康

资质资格:粤2442017201802373;粤水安B20210000749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60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9708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62-6897088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2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01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2月05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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