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鹤壁市人才公寓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进行询比(文件)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文件)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二、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付俊旺();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并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省有色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刘超();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并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河南恒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李铁();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并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三、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鹤壁开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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