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2142062-0005481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单套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扫描费 | 4994430.00元 | 上海强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00号25楼A座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扫描费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单套制项目 | 本项目包括电子卷宗单套制、常规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按要求完成2024年甲方所有工作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本项目包括电子卷宗单套制、常规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按要求完成2024年甲方所有工作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完成2024年甲方所有工作量。 | 本项目包括电子卷宗单套制、常规档案数字化等工作,按要求完成2024年甲方所有工作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德明,韩志诚,陆铭,盖文豪,杨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95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强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实施方案详尽全面,人员配备比较充分,对项目理解深入,数据对接描述清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强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59。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200070,联系人:戴小军电话:021-62091273,传真:021-33045877)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共和新路3009号
联系方式:021-2612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021-62091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小军
电 话:021-6209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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