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运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运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新国合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与教场路的原宿州第一职业高中院内号楼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评标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运营 服务范围:“宿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运营”采购项目;孵化基地运营服务,为入孵企业提供基础性服务,建立“一站式”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做好入孵人员、项目征集、辅导、评估工作;落实执行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入孵企业运营情况考核评估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做好基地对外宣传推介工作,扩大园区社会影响力; 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飞(组长)、李本越 、张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楼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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