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就年度盘圆材料采购(二次)(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点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庆卓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永志钢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军工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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