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院检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建院检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次)(项目编号:--)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举行,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建院检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采用 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设计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工程缺陷责任期期限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国成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评审情况简述: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参与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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