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年终端门店招牌广告项目成交候选人公告,作如下澄清:
成交候选人公告原文:“(标段)第三成交候选人广西南宁市嘉强广告有限公司评审价.元”,
修改为:“(标段)第三成交候选人广西南宁市嘉强广告有限公司评审价.元”
除上述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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