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三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聚辰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十里村梅圩子圩后组龙腾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第三初级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区。三栋教学楼、一栋综合楼、校园广场、绿化等进行保洁及安保服务,需求包括安保、保洁人员。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合同年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银河广场号,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第三初级中学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