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东风湖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我部对 某部东风湖环境整治项目进行了部队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某部东风湖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第一名:甘肃海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元。  第二名:甘肃雄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元。 第三名:甘肃环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元。 第四名:甘肃骄隆生态园林建设规划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元。 第五名:甘肃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元。 第六名:酒泉泓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浩金、苏常军、茹小琴、刘永鑫、常燕梅。 六、注意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上述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迟先生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迟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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