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零星维修项目结果更正公示
一、项目名称:年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公示内容:
年度零星维修项目代理机构于月日接收到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受理并回复,现作出以下公示:
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质疑事项进行查验复核。
复核情况:评审委员会存在理解偏差,对谈判文件条款前后把握不一致,故质疑事项成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将重新进行第二次招标工作,请各投标人及时留意网站信息。
更正公示在、军队釆购网上公示,截止公示结束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日内。
异议提起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老师
办公电话:-、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号沙河壹号二期 栋 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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